一、辦理分公司名稱預先核準,須填寫并準備好《企業名稱預先核準申請書》(含《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證明》)及總公司執照復印件。
二、辦理分公司開業登記,須填寫并準備好以下材料:
1、總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《企業設立登記申請書》(含《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證明》);
2、分公司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;
3、分公司負責人登記表;
4、分公司負責人任職證明;
5、分公司營業場所使用證明;
6、總公司營業執照副本的復印件(加蓋公章);
7、公司章程(加蓋公章);辦理地點為分公司所在鎮街的政務服務中心工商注冊窗口。